永安十八年,秋。
京郊,洪门寺。
洪门寺地处偏僻,香火不旺,惟寺后一片枫林美不胜收,入秋则明艳如火,这才引得些许游人偶尔来此赏玩。
小和尚从后山担泉水回寺,路过茅草屋时,正看见刘歇抓了把小米,蹲在茅草屋门口喂鸡。刘歇穿着蓝棉布袍子,后裰垂在泥土上,依稀可见摞了几层的补丁。
小和尚照旧叮嘱一声:“刘施主,这鸡可不能杀呀。”
“不杀,不杀。”刘歇扬起头来,呵呵笑道,“刘某是读书人,不可在佛寺杀生的道理,还是懂的。”
小和尚还是有点不放心。又留心偷偷数了数那鸡,果然还是原来的数目。于是担起水,朝寺中走去。
这姓刘的少年是本届进京赶考的书生。半年前方丈发现他饿昏在寺门口,怜悯他穷困,这才收留了他,又借了寺后的小屋给他寄居。
小和尚打心眼里怀疑他的身份。依他看,这什么刘公子根本就是个骗吃骗喝的乞丐吧?人长得瘦骨嶙峋不说,连身像样的衣服都没有,哪有这样的读书人?
不过,这少年倒也还十分勤快,在小屋周围种了几茬菜地,又养了几只鸡,俨然一副要安居乐业的样子。
刘歇目送小和尚离去的背影,转身到鸡窝里摸出十几个鸡蛋,小心地揣在包裹里。又将一旁装满了各色瓜菜的菜篮子挑起来,进城赶集去了。
从洪门寺入城,步行要两个时辰。刘歇赶不上早集,不过他所卖的瓜菜都是现摘,十分新鲜,一天下来,还是卖了个干干净净。
到了下午,收摊回去。再步行回到洪门寺,已是夜幕低垂。
刘歇一面赶路,一面在心里盘算,今日挣下的铜板还够他吃上几天。
空空的菜篮在身前失意地摇晃着。正思忖时,远远地看见自己居住的茅草屋旁似乎有火光闪耀。
刘歇怔了怔,立刻加快了脚步。
来到屋前,他的双目猛然瞠大。
映着火光,他看见篱门大开,他视如珍宝的几只芦花鸡已经全都不见,只剩一地鸡毛。菜地里刚插上不久的菜苗,不知是被鸡还是被人践踏得七零八落。
一个高瘦的身影蹲在火堆旁,据地大嚼。火上油汪汪地串烤着两只幼鸡,张牙舞爪。
刘歇的身体在剧烈地颤抖。
圣人的教诲在他心里轮番过了几过,还是压不住滔天的怒火。刘歇扔下菜篓,抽出扁担,大喝一声,冲了过去。
偷鸡贼一惊,反射性地蹦起来,闪过刘歇的扁担,哇哇叫道:“何方贼人!”
刘歇险些背过气去:“你这偷鸡贼,吃了我的鸡,反诬我是贼人!”
“呃?”偷鸡贼一愣,瞥一眼手里的鸡腿,“这是你的鸡?”
“这不是我的鸡,难道还是野生的不成?”刘歇又悲又愤。
“咦,这鸡、这鸡原来不是野生么?”偷鸡贼像是十分意外。
“野生的鸡会自己长手筑个鸡圈么?”
“啊!啊!原来这个东西就是鸡圈啊!”偷鸡贼欣喜道。
刘歇攥紧了扁担,又大叫了一声冲了过去:“你赔我鸡来!”
“呵呵……”那人极无赖地笑笑,“鸡我已吃了,赔不了。”
“那就拿命来赔!”刘歇红了眼睛。
“咳咳……至于么至于么……”偷鸡贼眼见这瘦弱少年又举着扁担杀过来,吓得掉头就跑。
两人围着火堆,兜了几个圈子。偷鸡贼被刘歇追得不耐烦了,索性掉头往刘歇冲去,两人堪堪撞在一起,一同扑地。
偷鸡贼捂着腰,哼哼唧唧地从地上爬起来。却见刘歇倒在地上,动也不动了,扁担滑出手心,躺在一边。
“喂!”他试探性地叫了一声,刘歇却丝毫没有反应。
原来他本来就已饿了两天,今日赶集又步行了四个时辰,体力耗尽,加上急怒攻心,便晕了过去。
那偷鸡贼却不知这一点,见他晕倒,一面庆幸,一面掉头就跑。他一路跑出枫林,飞身上马,口中念念有词:“幸好,幸好。此事万不可教母后知道……”
不知过了多久,刘歇幽幽醒来。
篝火已经熄灭,东方微微发白,可以看见他小院中一片狼藉的景象。
悲凉,抑或麻木?他心中已全无情感。
或许是命,天地之大,却无他刘歇立锥之地。科考在即,他却连一个安身立命之所都没有。
眼角的余光瞥到不远处的泥土上,掉落一方玉佩。
他勉强撑起虚弱的身体,凑前几步,捡起那玉佩。
那是一只玉蟾。是偷鸡贼留下的?
刘歇咬紧了牙关。杀鸡毁菜之仇,不共戴天。
清晨,照例去后山打水的小和尚发现了茅屋中的景象,惊叫起来。
事情惊动了洪门寺的老方丈。老方丈望着茅屋中的一地鸡毛,无奈地叹息。
施主,你在寺中杀生,坏我清规。即便是老衲,也容你不得了。你,还是走吧。
老方丈如是说。
刘歇没有过多分辩。洪门寺众僧生活本就清贫,等这个赶他走的机会,想必也等了很久了。
俗话说,置之死地而后生。可事情往往是,你以为自己已经被置于死地了,却总有什么东西能让你死得更惨一些。而后生,则遥遥无期。
三个月后。
科考张榜,金榜第一名,赫然是刘歇的名字。
刘歇身穿大红蟒袍,帽插宫花,胯下一匹枣红骏马,官锣开道,打马游街,风头一时无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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